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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秦财〔2014〕6号:关于加强各部门收费行为管理的通知
2014-06-19 00:00   审核人:

各部门:

根据教育部“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”的有关要求,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部门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依据国家相关财经制度,学校各部门的各项收入需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规定,必须及时足额上缴财经处。

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各项收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,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经处,坚决杜绝私设“小金库”行为。

经自查如没有问题,按要求填写《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经处自查报告(一)》(附件1)。

各部门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及时上缴学校的各项收入,按要求填写《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经处自查报告(二)》(附件2),同时必须在2014年6月20日前全部上缴财经处。否则,一经查实,学校将按私设“小金库”处理,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,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二、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收费行为,做到有法可依、有据可查,相关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《各部门收费情况申报表》(附件3)。由收费及分配工作小组讨论后提交党政联席会通过,并按相应程序执行。

各部门如没有按要求申报或没有收费依据,将不能进行任何收费行为,否则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三、附件纸质版按要求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,于2014年6月18日17时前报财经处,附件电子版可在学校主页校内通知栏或财经处网站下载,联系人:高磊。

 

附件:

1. 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经处自查报告(一)

2.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经处自查报告(二)

3.各部门收费情况申报表 

 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

       2014年6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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