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现已将《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东北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转发给你们,根据东北大学的文件要求“秦皇岛分校依照本办法执行”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,严格贯彻落实东北大学文件精神,切实保障教职员工权益,请各部门认真学习两个文件,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,于9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财经处。
财经处将于中秋节后安排时间组织专题座谈会,各部门可安排1-3人参加,对两个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讨论。
联系人:张慧霞,联系电话:8054305
财经处
2016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