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从2014年元月份开始,每月工资收入分两次发放。工资为每月10日发放,工资外收入为每月15日发放,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税。请需要发放工资外收入的部门到财经处网站下载“工资外收入发放模板”,按模板要求上报。
附件:工资外收入发放模板
财 经 处
2014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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