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经处
设为首页   加入收藏
 首页 | 部门介绍 | 新闻公告 | 下载中心 | 规章制度 | 财务公开 | 财务网查 | 服务指南  
教师专栏
 首页 
 部门介绍 
 新闻公告 
 下载中心 
 规章制度 
 财务公开 
 财务网查 
 服务指南  
教师专栏
当前位置: 首页>>新闻公告>>教师专栏>>正文
关于编报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
2016-01-01 00:00   审核人:

各部门: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编报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》(教财司函〔2015〕796号)、东北大学《关于编报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》(东大财字〔2015〕78号)文件要求,为做好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工作,如实总结我校事业发展情况、财务收支状况、预算执行绩效及资金使用效益等,现就2015年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要求

财务决算已纳入“教育部直属高校财务管理状况评价指标考核体系”,各部门填报的决算资料是我校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的重要依据,将直接影响学校财务评价结果和学校争取财政拨款及绩效奖励。
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,严格按照财政部、教育部《部门决算管理制度》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(试行)》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预算管理办法》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决算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精心组织,统筹安排,认真总结、责任到人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(一)决算报表

各有关部门按照《关于填报2015年决算编制相关数据报表的通知》(详见附件1)的具体要求报送有关决算报表。

(二)决算的文字说明

1.中央财政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

各有关部门按照《关于开展中央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东秦财〔2015〕13号)的具体要求报送中央专项2015年度工作总结、绩效报告、设备购置清单等相关材料。

2.校内专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

各校内专项项目(详见附件2)预算执行部门要对照项目的总体规划、管理措施、年度实施方案或任务、所确定的绩效目标、结余的原因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资金的使用效益等进行认真分析、自评和总结。

3.关于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东北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意见》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总结

监察审计处根据《关于落实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东北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意见〉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》(东大校字[2015]38号)要求,组织落实整改工作,报送总结报告。

4.特别事项的说明

请各部门在认真研究年终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同时,结合本部门实际,按照附件中的要求报送相关事项,各部门具体事项详见附件。

三、报送要求

请各部门务必于2015年1月4日下班前,将决算材料报送财经处。纸质材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,电子文档发至cjc1793@163.com,文件名为“XX部门2015年决算材料”。请各部门严格遵守时间要求,按时完成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送工作。

联 系 人:张慧霞;联系电话:8054305

附件1:关于填报2015年决算编制数据报表的通知

附件2:校内专项项目清单

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

2015年12月30日

关闭窗口

Copyright © 2014-2015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财经处 版权所有  冀ICP备 05002793
学校地址: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